齐齐哈尔市 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网上办理指南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要求,保护群众健康安全。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确保参保单位、个人办理社保业务不受影响,百姓生活不受影响。
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网上办
参保单位可以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l.lss.gov.cn)登录“办事大厅”办理以下业务:
(一)单位信息修改
已参保单位发生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或原参保单位换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新证照时,应当自变更或换照之日办理养老保险变更登记业务。
(二)在职职工参保
在本市各类企业就业的职工、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军队单位社会聘用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在职职工转个体户
在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被其他单位招用待业或本地灵活就业期间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个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四)个体户转在职职工
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人员与本市内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被本市内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外人员,应当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此项业务。
(五)在职职工系统内调动
参保职工在本市内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发生人员调动或在不同单位之间正常流动就业时可办理此项业务。
(六)参保状态变更
在职参保人员因达到退休条件、解除劳动关系有欠费、人员调转等原因需要暂停缴费或中断缴费时,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七)在职职工清账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出国定居或者到香港、澳门、台湾定居、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办理此业务。
(八)离退休人员发放信息修改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银行账号(卡号)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办理发放信息修改业务。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办(七区)
(一)电脑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齐齐哈尔专区)https://qqhr.zwfw.hlj.gov.cn/ 按要求实名注册并登录。
(二)登录后选择进入智慧秒批;
(三)选择“企业养老保险个体户参保”;
(四)按区属选择参保机构;
(五)阅读并同意遵守《诚信承诺书》,填写参保信息:(双击身份证号可自动填写出生日期);
(六)完成参保信息提交,办结。
三、企业工伤保险业务网上办
参保单位可以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l.lss.gov.cn)登录“办事大厅”办理以下业务:
(一)单位信息修改
已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参保单位可通过网厅在单位信息修改模块做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业务。
(二)职工新参保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可通过网厅在职工新参保模块为企业职工办理参保业务。
四、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认证手机办
通过手机下载“龙江人社”APP→点击首页中“待遇领取认证”→点击“人脸识别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人脸识别认证”→采集本人人脸→提示“认证成功”即可。
查询认证结果→“待遇领取认证”→“认证记录信息查询”。
五、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网上办
(一)企业失业保险经办业务龙江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办
参保单位可以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l.lss.gov.cn)登录“办事大厅”办理以下业务:
1、职工工资申报
参保企业每年年初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后,可以通过此模块申报职工工资。
2、职工新参保
职工与参保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可以通过此模块办理职工新参保。
3、人员信息修改
参保企业可以通过此模块办理参保职工相关信息修改。
4、状态变更
单位办理职工减员业务可以通过此模块办理,选择暂停缴费后根据解除合同备案表上离职原因选择相应类别。
5、系统内调动
参保职工在本市内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区域内不同单位之间正常流动就业时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机办
失业人员可以在手机端下载“龙江人社”APP,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
1、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1)单位及其个人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2、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参保不足1年或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三)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手机办
参保职工可以通过“龙江人社”APP在手机端提交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该系统可通过身份证号自动提取申请人在国家技能人力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的相关信息。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1)申领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2)在职期间取得技能人员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以内。
六、社会保险经办咨询业务电话
1、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龙沙区:2407748
建华区:2567748
铁锋区:2667748
富拉尔基区:6727748
碾子山区:6677748
昂昂溪区:2397748
梅里斯区:6417748
2、办理失业补助金业务咨询电话:
龙沙区:2226801
建华区:2559868
铁锋区:6109105
富拉尔基区:6880970
碾子山区:6689959
昂昂溪区:6320903
梅里斯区:6564259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