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加医疗生育保险,在外省市生育,生育费用能否报销?


在北京市参加生育保险,在外省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就医: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费用:全额垫付

报销:手工报销

 

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申请手工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门诊或住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明细或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分娩当次诊断证明(复印件);急诊证明(急诊未持卡患者提供,需明确入院途径为急诊入院)。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医保局官网下载)。

3.报盘文件(用人单位录入)。

4.结婚证复印件。

5.必要时提供其一:《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等。

必要时提供其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用人单位在申报生育、产检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时,通过企业版软件录入身份证号、发票号码生成报盘文件,再到所在区医保经办申报。

 

报销金额一个月左右发放至生育职工的关联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