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河北省 关于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规定:

 

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政策及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参保缴费年限。

 

我省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本统筹区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医疗保险退休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本统筹区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年限不足的医保费或继续缴纳医保费至规定年限,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选择一次性补缴的,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补缴医保费的单位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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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23年)规定:

 

第十二条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在省本级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一)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省本级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医疗保险退休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省本级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年限不足的医疗保险费或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医疗保险退休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省本级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年限不足的医疗保险费或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选择一次性补缴的,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一次性补足,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二)跨统筹区转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其转出地政府医疗保障部门认定的缴费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按照补缴当期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一次性补缴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差额部分,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其中省内其他统筹区转入省本级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部分,按照省本级补缴当期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由转出地划转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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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规定:

 

第十一条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连续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与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其连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可享受《细则》规定的退休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急诊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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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2001年)规定:

 

第十七条 按本细则正式实施时间计算,职工参保年限男满30年60岁、女满25年55岁(工人女满20年50岁)办理退休手续的,方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年限不足的,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细则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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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