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期间业务经办须知(附咨询电话)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切换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10月20日8时起,暂停现有医保信息系统,新平台预计2021年10月30日8时启动运行。在此停机切换期间,为确保我市医保经办业务正常平稳进行,现将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普遍关注的主要事项,做如下解答:

 

一、参保缴费

 

问1:停网期间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业务?

 

答:停网期间暂停2021年度的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待新系统上线后,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问2:停网期间参保单位如何进行医疗保险申报核定?

 

答:暂停申报核定,各参保单位可在新系统上线后统一进行补办。

 

问3:停网期间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答:暂停办理,参保人可待新系统上线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问4:停网期间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答:暂停办理。待新系统上线后方可进行办理。

 

问5:停网期间城乡居民2022年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答: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统一自2021年11月10日开始办理缴费,缴费仍按原缴费渠道办理。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学校核定手续办理完毕。

 

二、住院就医

 

问6:停机期间,未出院及新入院患者(含生育医疗)怎么办?

 

答:各定点医疗机构会于停机前将未出院患者转成自费住院(已另行通知医疗机构);新入院患者暂时按自费办理入院,医保卡留存在定点医疗机构,新系统上线后重新持卡办理住院登记、按新医保目录录入费用。

 

三、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

 

问7:停网期间还能办理转院吗?

 

答:停网期间由转外就医定点医院办理线下备案,未能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需自行现金垫付,治疗结束后持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清单(盖章)、住院病历(盖章)、转外就医审批单、患者二代医保卡、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阜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医保20号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问8:停网期间异地就医备案还办理吗?还能直接结算吗?

 

答:系统升级改造停网期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正常办理,但暂不支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院参保人员可在我市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向就医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入院登记和直接结算。在院参保人员也可转为自费住院,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治疗后回阜新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手工报销。停网期间,国家自助备案APP异地备案渠道暂停使用。异地就医费用回阜新报销,待遇均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

 

四、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高值药、门诊特病、门诊两病

 

问9:停机期间还能持医保卡到药店买药吗?

 

答: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暂时不能使用医保卡结算,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持购药票据到该零售药店刷卡冲减。

 

问10:医保系统暂停期间,高值药品审批认定也暂停办理吗?新申报和原有患者如何报销高值药品费用呢?

 

答:医保系统暂停期间,参保患者可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高值药品相关材料,由医疗机构初审确认身份,待遇开始期为参保人员申报日期。停机期间,新认定人员和原有人员开具门诊高值药品时,费用由其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持相关票据按照原报销办法进行报销结算。

 

问11:申请门诊特殊病种也暂停办理吗?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答: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核业务;医疗机构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核业务。在此期间,申请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向医保经办机构、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医院医保科申报特病相关材料,待新平台启动运行后,将逐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问12:医保系统暂停期间提交的特病申请资料,特病待遇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答:门诊特殊病种大病的就诊患者,可在系统切换期间自费诊疗,在系统切换后10月30日在医保大慢病窗口申报,10月31日到定点医院进行补录。申请门诊特殊慢病的参保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向医保经办机构、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医院医保科申报特病相关材料,待新平台启动运行后,将逐步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问13:医保系统暂停期间,特病患者如何报销特病费用呢?

 

答:首先,医保系统暂停期间,新申报且符合一周办结制门诊特殊病种条件的人员,其在门诊特病待遇开始期以后发生的门特费用需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待新平台上线登记审核后,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票据到门特定点医院补报门诊医保费用;其次,现有特病患者尽量在10月20日之前将本月门诊用药开出,若在医保系统暂停期间在门诊发生的门特费用,需由患者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持相关票据回到该医药机构按新医保目录录入费用,并补办结算。

 

问14:医保系统暂停期间还能认定城乡居民“两病”吗?

 

答:可以手工办理。申请“两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停机期间继续向“两病”认定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录认定手续和补办结算。

 

问15:医保系统暂停期间,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怎么保障?

 

答:按照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现有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可以通过一次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处方制度,保障医保系统暂停期间的用药。

 

五、医疗救助

 

问16:本月刚取得低保等身份人员如何申请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暂停本月取得低保等身份的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核定工作,待新医保系统运行后,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将为其办理资助参保手续。

 

问17:本月刚取得低保等身份人员如何就医?

 

答:现有救助对象和本月新增救助对象在医保系统暂停期间就医,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持相关票据回到该医疗机构,按新医保目录录入费用补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结算。

 

六、其它

 

问18:我想问的问题上面都没有,怎么办?

 

答: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部门的业务科室电话:

 

阜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导询台0418-3858338

参保业务0418-3379020

结算业务0418-3690022

就医业务0418-3379021(购药)0418-3379013(门诊及住院)

异地就医业务0418-3712929

门诊慢病、大病业务0418-3593223

信息业务0418-3379031

 

阜蒙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参保业务0418-3592978(居民)0418-3592979(职工)

结算业务0418-8800261(居民)0418-3592986(职工)

就医业务0418-8801310(居民)0418-3592981(职工)

异地就医业务0418-8800261(居民)0418-3592981(职工)

门诊慢病、大病业务0418-8800261(居民)0418-3592981(职工)

 

彰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参保业务0418-6910301(居民)0418-6906134(职工)

结算业务0418-6949161

就医业务0418-6916296

异地就医业务0418-6910301(居民)0418-6906134(职工)

门诊慢病、大病业务0418-6916266



相关业务链接:

  1. 阜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