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创业”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事项
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
(二)“打包办”事项范围
1.为创业者或创业实体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包含: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劳动用工备案;
2.为创业者或创业实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包含: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请);3.为创业者或创业实体提供档案接收服务,包括: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三)适用对象:创业者或创业实体。
二、办理依据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11〕21号)等。
三、受理机构
(一)线上办理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社服务快办专栏);
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统一系统。
(二)线下办理
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人社局综合受理窗口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创业开业指导
1.个人申请者:个人身份证明。
2.单位申请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二)就业登记
1.个人提交:
个人身份证明。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或其他人工核实方式,对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状态数据、工商登记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予以确认该人就业登记,如单位录用、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等。
2.单位提交:
单位首次申请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
(三)《就业创业证》申领
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
(四)创业补贴申领
1.开业补贴申领: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工商营业执照;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
2.运营补贴申领:
(1)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
(5)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
(6)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3.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申领
(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 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 (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
(3)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需表明身份并说明是否进行了失业登记,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 (图片清晰可见);
(8)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9)项目经营场所视频 (8分钟以内电子版);
(10)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1)申报10万元 (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至11项 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 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 (仅提供电子版);
②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③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人以上)。
(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个人申请:
(1)河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申请人身份证;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材料;
(4)营业执照;
(5)反担保人详细信息表。
2.小微企业申请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小微企业);
(2)申请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包括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人员花名册等原件;
(5)企业章程。
(六)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
2.派至我中心的《报到证》。
(七)档案的接收与转递
1.自其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转入: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信阳市户籍的流动人员,还需提供与信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档案自主权的前工作单位转入: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信阳市户籍的流动人员,还需提供与信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原单位辞职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4)(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档案的转递(转出):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可选)本人手写委托书。
(八)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1.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接收):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或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已转接到我处的电子介绍信(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目前省内接转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不再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接转仍需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转出):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往省外转出,另需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料。
(十)职工参保登记:河南省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
(十一)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河南省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十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河南省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转移接续申请表;
3.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安置介绍信。
(十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 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单。
(十四)社会保障卡申领(个人办理)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 电子照片;
3.《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申办表》。
(十五)劳动用工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名册。
五、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六、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就业登记;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档案的接收与转递;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
即时办结: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就业创业证》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七、办理结果
窗口查询,或根据办理事项,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等相关网站查询。
八、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办理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办理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办理人可通过信阳12333咨询电话、信阳12333微信公众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xinyang.gov.cn/),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办事部门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办理人相关解决途径。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信阳12333咨询热线、信阳市人社局综合受理窗口。
就业促进工作科:0376-7676806
劳动关系科: 0376-7676855
市务工服务办公室 :0376-7676823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6-7676880
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376-7676775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