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打包一件事”(试行)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事项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打包办”事项范围

 

1.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含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事项。

 

2.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提供就业登记服务,包含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

 

3.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提供档案接收服务,包含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事项。

 

(三)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二、实施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省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22号)、《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等。

 

三、受理机构

 

(一)线上办理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统一系统;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社服务快办专栏);

3.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二)线下办理

 

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人社局综合受理窗口或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就业登记: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就业创业证》申领

 

1.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员申领《就业创业证》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2.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申领《就业创业证》

 

(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三)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

3.派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报到证》。

 

(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学籍证明材料。

 

(五)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六)档案的接收与转递

 

自其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转入: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信阳市户籍的流动人员,还需提供与信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作。

 

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档案自主权的前

 

工作单位转入: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信阳市户籍的流动人员,还需提供与信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原单位辞职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4.(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档案的转递(转出):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可选)本人手写委托书。

 

(七)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接收):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或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已转接到我处的电子介绍信(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目前省内接转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不再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接转仍需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转出):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提供将要转入的基层党组织名称(往省外转出,另需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

3.(可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职工参保登记:河南省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九)社会保障卡申领(个人办理)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电子相片;

3.《河南省“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业务办理表》。

 

五、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就业创业证》申领;档案的接收与转递;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个人办理)。

 

限时办结:个人就业登记;单位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七、办理结果

 

窗口查询,或根据办理事项,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等相关网站查询。

 

八、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办理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办理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办理人可通过信阳12333咨询电话、信阳12333微信公众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xinyang.gov.cn/),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办事部门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办理人相关解决途径。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信阳12333咨询热线、信阳市人社局综合受理窗口。

 

就业促进工作科:0376-7676806

培训教科育科:0376-7676297

市务工服务办公室:0376-7676823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376-7676880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科:0376-6369612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