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的常见问题解答


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长春市医保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10月8日全面上线运行。平台上线后,可大幅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人带来“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关于群众对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存在的疑问,我们准备了一些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业务是如何安排的?

 

答:2021年9月15日0时起,暂停受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医保参保变更服务。

 

2021年9月16日17时起,全市各医保经办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业务。

 

2021年9月22日0时起,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平台暂时关闭,暂停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

 

2021年9月27日0时起,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暂停使用,定点服务机构暂停医保刷卡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长春医保经办”微信公众号、长春医保企业QQ群、长春医保呼叫中心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医保信息查询服务暂停受理。

 

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何时上线?

 

答:2021年10月8日0时起,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通过医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通告,请及时关注。

 

三、系统切换期间单位人员参保变更、缴费业务如何办理?

 

答:1.参保单位应于9月16日前完成参保人员变更业务,9月17日前完成征缴核定,9月18日前完成单位缴费。

 

2.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医疗保险欠费的,需要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核定缴费并补齐费用,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四、系统切换期间医保住院待遇结算业务如何办理?

 

答:1.在系统切换期间,长春市定点医疗机构需在9月27日0时前为医保患者办理出院结算(含生育住院人员),待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并对其间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重新办理入院不另行计算起付线。

 

2.在系统切换期间,长春市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需入院治疗的医保患者(含生育住院人员),需办理现金入院,待系统切换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金转医保操作,并对其间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在系统切换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含生育住院人员)应先办理出院登记,暂不做医保结算,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回到原就医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

 

五、系统切换期间医保门诊待遇结算业务如何办理?

 

答:1.在系统切换期间,需享受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统筹、公务员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药、门诊生育围产保健、药店购药等)的参保人员,先由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回到原就医购药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2.长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求,适当延长参保人员处方时间。

 

3.自2021年9月27日0时起,暂停长春市医保中医特色门诊待遇,待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通相关功能后恢复,具体恢复事宜另行通知。

 

六、系统切换期间医保异地就医待遇如何结算?

 

答:1.系统切换期间,在省外或省内已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的地区(包括四平、辽源、白城、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院治疗的参保人员,无需中途办理出院结算,可在长春市完成系统切换上线后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

 

2.系统切换期间,在省内未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的地区(包括吉林、通化、白山、松原、延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在9月27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待长春市完成系统切换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重新办理入院不另行计算起付线。

 

3.系统切换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需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散报销业务,不降低报销比例。

 

4.系统切换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医疗费用,可先行现金垫付,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进行报销。

 

5.在系统切换前已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需先行现金垫付,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并额外提供转诊定点医院转诊审批单、异地安置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就医地社区或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明。

 

6.在系统切换期间,需享受异地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统筹、公务员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药、门诊生育围产保健、药店购药等)的参保人员,现有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7.系统切换期间,外地参保人员在长定点服务机构就医购药的,无法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具体报销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七、系统切换期间医保备案审批业务如何办理?

 

答: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特药和生育登记等备案业务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收取申报材料并人工审核,待系统切换上线后补录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衷心感谢各位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对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项业务咨询可以拨打相关处室电话: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呼叫中心:0431-81110000

登记征缴处:81110067

结算拨付处:81122206

经办服务处:81110068

医药监督处:81110027

网络信息处:81110053

待遇审核处:81110061

离休干部处:81110056

生育照护处:81110036

稽核指导处:81110058



相关业务链接:

  1. 长春医保查询·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2. 长春市医保单位网上申报系统

来源: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