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退役士兵战友们回原籍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有2种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退役士兵战友们回到原籍后,90天内(含90天)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退役证、户口簿等),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参保手续,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醒

 

◆1. 必须在90天内办理,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 参保缴费后,自次月起可以享受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9月至12月集中征缴,战友们可以一并缴费,按规定享受2022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退役士兵战友回乡后,可以通过2种途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进入工作单位后,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温馨提醒

 

回乡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要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转入后,按参保地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有关事务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0898-12333(社保医保)

0898-68660501(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