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年过渡期结束后,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2014年10月,国家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时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分为三类:老人、新人和中人。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变;新人是指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养老待遇用新办法计发;中人是指改革前(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的养老待遇逐步过渡,国家规定了10年过渡期,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
还有1年多过渡期就要结束了,那么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中人待遇会降低吗?近期来咨询此类问题的参保人员很多,为了解决大家的困惑,下面我们为您进行政策解读:
01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高低和哪些因素有关?
我国养老待遇计发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高低与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职务职级、本人缴费基数(即在岗时工资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含视同缴费年限)、计发月数以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02
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养老待遇是如何计发的?
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计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办法。
保低: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标准计发;
限高,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通过10年过渡期调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实现了合理衔接和过渡。
03
过渡期老办法、新办法待遇计发是怎么计算的?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D)×
A:2014年9月本人基本工资(退休时如职务职级发生升降,按升降后职务职级标准确定2014年9月基本工资,以下相同);
B: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D:2014年9月本人职务职级(岗位、工人技术等级)等对应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M:本人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不包括劳模等人员加发的退休费比例);
Gn-1:n-1年统一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退休年度视同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职业年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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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是什么?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执行新办法计发标准,无论是过渡期内还是过渡期结束后,新办法计发标准没有变化,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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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的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10年过渡期结束后,虽然不再有保低机制了,但同样不再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到手的养老金,水平不仅不会降低,而且还会因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增长、职业年金的增加等等,整体水平还会有所提高,大家不必为此担忧。
发布: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