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附四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小金在后台经常收到“离职后该怎么处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实际上,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最好是根据缴存职工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去选择最合适的方法。以下四种情形比较常见,你是属于哪一种呢?

 

情形一

 

离职后在清远市内再就业或工作调动的

 

原工作单位办理完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后,新入职单位即可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继续缴存。

 

情形二

 

离职后到其他城市就业继续缴存公积金的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

 

在异地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的,缴存人可在清远市的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满6个月后,申请将我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外市公积金中心,具体流程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情形三

 

离、退休或离职后未再就业的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在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申请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即可申请销户提取。

 

网上办理:

 

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自助办理提取。

 

线下办理:

 

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前往我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柜台现场办理。

 

申请材料:

 

1. 缴存人身份证;

 

2. A: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或下岗证;

 

2. B:离、退休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或单位证明(女满55岁、男满60岁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

 

情形四

 

离职后成为自由职业者,想继续缴存公积金的

 

符合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申请条件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

 

办理流程:

 

自愿缴存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我市归集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个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居住证、通行证或台胞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所选归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自愿缴存人在归集银行设立的个人银行借记卡(一类卡))。

 

温馨提示:附归集银行网点汇总表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