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 企业职工培训政策须知


为贯彻落实“始终坚持就业第一,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的指示,哈密市人社局将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政策,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企业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

 

企业对新招录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包括企业内自行培训、师带徒培训,委托职业院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按照每人不超过1800元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二、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在岗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包括企业内自行培训或委托职业院校等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不超过1800元/人、中级工不超过1800元/人、高级工不超过4000元/人、技师不超过50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6000元/人。

 

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及能源、矿产资源、煤电煤化工、电力安装、建筑、汽车、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生物制药、电子信息、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等重点产业企业,选拔具备条件的一线生产技术骨干(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或被企业录用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有较强的技术钻研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培训,或通过校企合作进行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培训补贴条件,按照高级工不超过4000元/人、技师不超过50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6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享受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在企业推行。参加新型学徒培训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人、高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具体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五、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通用素质等综合性培训

 

企业组织一线技术工人(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40课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六、以工代训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安全技能培训

 

企业在岗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对2019年10月29日之后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含复审及补办证),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且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咨询电话:

 

(1)哈密市人社局: 0902-2235015

(2)伊州区人社局: 0902-2234651

(3)巴里坤县人社局: 0902-6803523

(4)伊吾县人社局: 0902-6721725


来源: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