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申领了失业补助金,重新工作后要办理停发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及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9.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怎么操作呢,马上一起来看看


Step.1


点击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可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社保卡以及平台用户等多种方式登录。


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


Step.2


如无账户的,可注册平台账户,实名认证后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登录界面下方可点击查看个人、单位详细注册指引。


Step.3


以个人选择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方式登录为例,点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粤省事认证界面。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粤省事二维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即可完成登录。


Step.4


登录成功后,即可进入【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服务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点击【失业保险服务】-【失业补助金停发】-【申报】,按提示填写上传资料即可进行操作。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省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2.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来源: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