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最多可申请2年)


资助对象

 

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成以下三种认定类型:

 

(一)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政策依据

 

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

 

基本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最多可申请2年。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情况)。

 

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技工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和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与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个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并按时向技工学校提交。

 

3、学校认定。技工学校认定小组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并开展认定工作。

 

4、结果公示。技工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技工院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