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如何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标准…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享受生育待遇条件是什么?


①参保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②参保职工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③产前检查费;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足额缴纳费用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如何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有三种方式:


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报销,即时结算,参保职工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企业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领生育津贴(全市已实现“免申即享”)。


二是线上零跑腿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就是通过“临沂医保一窗通个人办事大厅”或“鲁医保--临沂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传生育报销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确定相应待遇。


三是现场办理,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机构提交报销材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二级及以下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3000元;剖宫产,二级及以下医院3400元、三级医院53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生育政策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备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其他基本医保相关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临沂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