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医保: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2023年)


本期就来给大家讲讲“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该如何办理~

 

适用范围

 

在原参保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暂停参保、在新参保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的非离退休的自然人。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94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3)有实缴且无欠费记录;(4)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现参保地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3)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拉到文后即可查看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详细地址)

 

网上申报:

 

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跨省医保经办机构支持线上联办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形

 

 

办理程序: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跨省医保经办机构支持线上联办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形。

 

(1)参保人提出转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受理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转出地、转入地。

 

(3)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

 

(4)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跨省业务须收到转入业务传入且转移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结。

 

2.跨省医保经办机构不支持线上联办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形。

 

(1)参保人提出转出申请。

 

(2)出具参保凭证。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3)申请转入。参保人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凭证信息,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安排寄递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4)办理转出。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根据联系函信息办理转出手续,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安排寄递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5)办理转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办结转入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常见错误示例

 

1.《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批量转移申请表》未填写参保人员转入地、转出地。

 

2.跨省转入申请应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却提供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常见问题解答

 

我原来在南宁市参保,现在在柳州市参保,要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办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网上办理。您可通过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广西专区申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业务。

 

(2)现场办理。您可就近到自治区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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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广西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平台(微信版)
  3.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