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人员管理,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促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根据《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乌政办规〔2021〕1号)、《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乌医保〔2022〕2号)和《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乌医保〔2022〕7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乌政办规〔2021〕1号)

 

(二)《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乌医保〔2022〕2号)

 

(三)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乌医保〔2022〕7号)

 

三、主要内容

 

(一)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了长护险护理服务人员的定义范围,同时为加强服务管理,建立长护险护理服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

 

(二)第二部分为人员准入。明确了长护险护理人员准入范围、准入条件、申请准入的材料以及不予准入的情形。

 

(三)第三部分为人员管理。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规范护理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第四部分为人员考核。明确了长护险经办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对护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了本办法解释部门和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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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