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镇、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15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报销13元/人次;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级卫生室发生的6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门诊医疗统筹报销5元/人次。


来源: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