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医保: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参保职工按时足额缴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35号公布)第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三孩生育政策相关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函〔2021〕42号)。
办理条件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拉到文后即可查看我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详细地址)
网上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进行网上申报。
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办理流程
在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接收提交的材料(即时)--做出受理决定(1个工作日)--审核(10个工作日)--待遇拨付(4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生育备案(即时)--结算(即时)--结果反馈(即时)
个人网办流程: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拨付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常见错误示例
1.提供的发票为已报销发票。
2.提供的出院记录无医院盖章。
常见问题解答
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票据遗失怎么办?
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