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省本级职工门诊共济异地就医与待遇享受热点问题答疑


为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积极回应参保人员关切,解决就医报销过程中存在的疑问,我们对大家关注的省本级职工门诊共济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就异地就医与待遇享受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Q

 

1、参加省本级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省外就医能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吗?需要备案吗?

 

A

 

在省外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已开通跨省异地门诊医院就医,即可直接刷卡按参保地政策报销。由于门诊统筹属于门诊就医,参保人员不用备案。

 

Q

 

2、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用现金垫付的费用,能够拿回来门诊统筹报销吗?怎么报销?

 

A

 

参保人员在异地用现金垫付的费用,提供发票、处方、清单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交省医保事务中心,经审核,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可以进行手工报销。

 

Q

 

3、达到起付线后报销是否包括挂号费、检查费?

 

A

 

挂号费不属于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检查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检查费能够报销。

 

Q

 

4、报销了特殊门诊后的费用,还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吗?

 

A

 

特殊门诊和普通门诊属于两个不同的医疗待遇类别。就医时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进行报销。因为一笔医疗费用不能重复享受待遇,所以只能享受选择的其中一种医疗待遇。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