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服务指南


一、所属实施清单: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

 

二、业务办理项名称: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

 

(一)申请条件: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

 

(二)所需材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需提供火化证、遗体捐献证明、医学死亡证明、宗教事务委员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民族原因土葬证明等能确认参保人员死亡时间的任一法定证明材料。如现场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可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3、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4、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5、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与死亡人亲属关系证明、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三、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四、政策依据:

 

《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4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丧葬抚恤金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漯河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并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漯文明殡改办【2020】4号)

 

五、受理渠道:线上或线下受理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依次受理、经办、一级复核、二级复核的程序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北段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一、咨询电话:0395-3131066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0395-3134002


来源: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