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保: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如何结算?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统筹费用异地(自治区外)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异地就医备案吗?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直接结算。因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异地(包头市外)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在异地(自治区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吗?


异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执行门诊统筹政策;


门诊统筹异地(自治区外)就医结算按“就医地目录”执行吗?


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也就是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温馨提示


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情况:

1、待遇等待期

2、住院期间

3、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我市门诊慢性病待遇高于普通门诊报销。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4、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医保(微信小程序)
  2.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来源: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