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居民医保:新生婴儿何时参保?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如何缴费?


我市家长咨询刚出生婴儿没有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能不能用爸爸妈妈的医保报销呢?答案是不能的,但是千万别着急,新生儿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

 

新生婴儿参加鸡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流程跟其它群体参保缴费一致,需要先进行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保费。

 

1.哪些新生婴儿能参保?

 

在我市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都可以。

 

2.新生婴儿应何时参保?

 

(一)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二)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90天以后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第91天至当年12月31日。

 

3.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在所居住县(市)、区的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登记。

 

所需资料

*登记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4.如何缴费?

 

完成参保登记,待数据同步到税务部门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保费。

 

跨年度缴费的新生儿,在第二年缴纳上年度的医保费使用手机线上缴费方式的,需登陆后选择城乡居民缴费中的城乡居民特殊缴费。

 

5.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务必要在宝宝出生后的90天以内办理参保缴费,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二)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到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出生后第二年保险费,切记要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纳。若在集中缴费期外缴纳的,也要有90天待遇等待期,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三)宝宝出生90天内,若在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可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宝宝出生时,当年没有产生住院费用,可只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的,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6.参保后,新生婴儿已发生的住院医疗费能否报销?

 

可以。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可以补报销。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