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扣减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


近日,很多职工医保参保人都有注意到个人账户里的数额发生了变动。为什么这个月个人账户数额比原来还少了?是什么原因扣费了呀?我的个人账户怎么显示是负数了?各位朋友们,别慌,今天来答复给大家……

 

个人账户数额变动解答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1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4号)等文件规定:

 

1. 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18元(已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年初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由个人缴纳)。

 

2.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为35元(已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年初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未建立的,由个人缴纳),医保统筹金结余划拨60元,财政、福彩划拨15元。

 

缴费方式

 

1. 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年初从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无需再由个人去经办大厅前台缴纳。

 

2. 灵活就业在职人员: 由个人一次性缴纳。

 

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采取按年征收的方式。

 

综上所述,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需在1月份一次性扣减共计253元用于支付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医保个人账户当月金额不满扣减的,逐月扣减直至扣满253元为止,无需再由个人去经办大厅前台缴纳。

 

所以,这个月如果大家发现医保个人账户的数额减少了,不要奇怪,是正常的医保费用扣缴。


来源: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