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也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了!就医流程、政策待遇


为解决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不便捷的问题,避免参保人垫资跑腿,地区医保局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推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网上备案功能,让自行前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也能够在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直接结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一、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范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不属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并未在我区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正常转诊手续且非急诊类型,自行选择异地就医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直接在手机端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备案”-“临时外出就医”进行备案提交即可完成。备案完成后,可以点击“备案记录”查看备案是否成功。


2.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只能办理省外的备案)。备案完成后,可以点击“备案记录”查看备案是否成功。


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流程


一是先备案。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开始日期一定要选在住院日期前,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二是选择就医地。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时要选定就医地,也就是准备就诊医院所在的城市。


三是持卡就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


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龙江医保”公众号-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查询。


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政策待遇


1.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原政策为在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核销比例为50%,为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幸福感,提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按照在我区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20%。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变更取消,期间回我区就医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地目录差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4.请勿重复申请备案,查询备案成功后,不需要重复申请,以免造成数据紊乱,影响结算,如就医结算时出现报错,需提供院端报错图片,咨询0457-12393热线电话。


5.参保人员因年度结算停机、异地系统故障等原因未结算医疗费用,需全额垫付回参保地按规定核销。


温馨提示:


1.因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按照降低报销比例20%的报销待遇进行直接结算。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急诊就医和转院备案的人员,不要申请此类备案,不然会造成报销比例下降。


2.正常异地转诊已下沉至定点医院,患者在我区具有转诊资格定点医院院端办理即可,不可在此申请。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由异地就诊医疗机构如实上传 “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 “住院类型”,参保地直接视同已备案,参保人员即可在异地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3.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医保查询·龙江医保(微信版)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