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如何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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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疑 解 惑

 

Q、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A、“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指的是: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

 

Q、家庭成员是指哪些成员?

 

A、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Q、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A、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预先绑定。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使用家庭成员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如出现“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2. 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

来源: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