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生活补贴经办指南: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引进博士硕士补贴、重点产业引进博士硕士补贴
一、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经办指南
1.受理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所需资料:
①青年见习申请表;
②包头市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③申请人生活发放、意外保险缴费凭证及见习协议、期满留用相关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包头市就业见习人员名单。
3.补贴标准: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4.受理时限:即时受理。
5.办理流程:由见习单位向所在旗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
责任单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0472-6169082
昆 区:0472-5990213
青山区:0472-3616890
东河区:0472-6180121
九原区:0472-7148237
石拐区:0472-2730905
白云区:0472-8518761
土右旗:0472-8882276
达茂旗:0472-8427301
固阳县:0472-6110632
高新区:0472-5100159
二、企业引进博士硕士补贴申领经办指南
1.受理范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市各类企业新引进且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引进人才及其配偶若均符合条件的,双方可同时申请奖励。企业引进后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和已享受“大学生集聚计划”生活补贴的,不纳入一次性人才奖励范围。
2.所需资料:
①《包头市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单位盖章后上传PDF扫描件);
②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PDF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同页)、毕业证、学位证、社保卡(需
要开通银行功能)、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图片或PDF扫描件;
④内蒙古人社 APP“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截屏图片或PDF扫描件。
3.补贴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
给予一次性人才奖励。
4.办理流程:线上申请(每月25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高层次人才服务—人才补贴—青年人才奖励”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经市人社局有关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市本级和各地区分别按照资金承担比例将资金发放至青年人才社保卡中)。
责任单位:包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2-6169411
三、重点产业引进博士硕士补贴申领经办指南
1.受理范围:
①企业范围: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
②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市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海外博士、硕士,且具有与引进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工艺改进、流程创新、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相关及延伸专业。原则上引进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补贴标准: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一次性补贴。
3.办理流程:征集需求(市委人才办面向引进范围企业征集岗位需求)→发布需求(市委人才办面向社会统一发布重点产业岗位需求目录)→申报面试(引进企业自主组织面试工作,并将录用结果报市委人才办)→核实签约(市委人才办对拟录用人才进行核实,并组织签订三方协议)→政策兑现(市区两级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账户)。
责任单位:中共包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5619252、5619254、5619255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