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医保:实施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后,参保人保障提升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互助共济功能显著提高。此次改革后,我区全面建立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从2022年1月1日起,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改革前基本是由个人账户解决的。因此门诊需求多、患病多的参保职工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减轻普通门诊就诊费用负担。同时我区还同步配套出台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部分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等系列政策,一体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特殊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三项制度改革,全区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实现病种范围、起付标准、待遇水平、认定标准、管理服务、基金监管“六统一”,病种数量由原来的29种扩大到38种,以往需住院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特殊药品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用药负担。

 

二是规范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和家庭共济原则。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参保人员本人拓展到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身体健康、生病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把本人的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关联,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了统筹基金社会“大共济”、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


来源: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