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签订怎样的合同?平台企业采用第三方合作用工有哪些主要责任?


01问:如何定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进步,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其就业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稳定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代驾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都属于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02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签订怎样的合同?

 

答: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03问:平台企业采用第三方合作用工有哪些主要责任?

 

答: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04问:如何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

 

答:企业应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来源:鞍山人社


发布: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