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解读(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调整对比)


《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策下的个人账户改革带来哪些缴费变化?如何快捷方便查询个账金额?如何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2022年底前,舟山市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只缴纳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为6%,且全部由所在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所以未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企业职工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比例为10.5%,其中8.5%由单位缴纳,2%由个人缴纳,建立个人账户。

 

2023年1月起,舟山市统一调整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所有在职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均按10%比例缴费,其中8%由用人单位缴纳,2%由个人缴纳,且最低缴费基数由上年度省社平工资的90%下降到60%,个人缴纳金额建立个人账户;对已退休且缴费满20年不再缴费的人员,由统筹基金免费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可支付本人和直系亲属发生的医疗费用、参加本市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家庭共济限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今年新建个人账户人员的当年资金尚不能用于家庭共济使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调整对比

 

 

“浙里办”APP可查询医保个人账户、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