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凉山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对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计算。在职人员为200元,退休人员为150元。

 

支付比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对超过起付标准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为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为70%。

 

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



相关文章:

  1. 关于印发《凉山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12-08]

来源: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