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提醒!每年1月份按年度或半年预缴,也可选择按当月缴费…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啦!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补齐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为保障您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聊城市医保局提醒您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您可以选择在每年1月份按年度或半年预缴,也可以选择按当月缴费,最好提前缴费,不要中断缴费,以免影响您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您可以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通过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或者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