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医保报销比例、特殊病种待遇)


 

 

注:医院等级划分是我国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医院资质进行评定,全国统一,不区分医院背景、所有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一到三级,三级最高,每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医疗机构具体等级,可通过国家卫健委网站“全国医疗机构查询”页面了解

 

访问网址:http://zgcx.nhc.gov.cn:9090/unit

 

我市未经定级医疗机构参照一级医院管理

 

温馨提示:职工或居民参保人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在尚未发生2023年年度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前,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登记变更后再去就诊的,将就实际定点医院相关等级就高计算起付标准,请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等级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院。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