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缴费期限、微信缴费入口


一、缴费标准

 

 

二、征缴期限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2023年4月30日后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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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