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市 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普通门诊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使您门诊跨省直接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备案平台:


1.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公共服务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新疆兵团医保服务平台


3.网上服务大厅: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


4.线下服务窗口: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库尔勒市及各团基层服务点。


(二)备案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三)备案流程:


根据备案程序操作提示或经办窗口取号办理。


(四)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窗口实时办理,网上备案48小时,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备案咨询:


咨询热线:0996-2283236/2283013(工作日10:00-14:00、夏季:16:00-20:00/冬季:15:30-19:30)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如何就医:


已按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二)职工医保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范围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对退休人员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给予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未定级医疗机构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执行。


三、申请手工报销


普通门诊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提交完整合规材料后3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


医保窗口手工报销。


(三)报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


(四)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和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五)报销咨询:


咨询热线:0996-2283236/2283013(工作日10:00-14:00、夏季:16:00-20:00/冬季:15:30-19:30)


四、温馨提示


问: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答:因结算系统故障、社保保障卡故障等非参保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无法进行联网结算特殊情形除外,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国家平台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本告知书内容由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 新疆兵团医保APP下载·掌上医保
  3.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4.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