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首套房已提取过公积金,现购买了第二套房还可以申请提取吗?


1、首套房已提取过公积金,现购买了第二套房还可以申请提取吗?

 

可以的。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格,不受首套房提取的影响,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

 

2、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开通个人自愿缴存账户?

 

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或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的港澳台人员、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下称自愿缴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目前自愿缴存开户登记业务需要在我市归集银行网点办理,申请人可就近前往我市任一家归集银行网点办理。

 

3、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有多少余额?

 

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个人账户后自助查询,以微信公众号为例,点击【个人服务】栏中的【账户查询】,即可查看账户余额。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