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指南
2023年度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缴费基数范围之间,自主选择确定本人的缴费基数,按8%的缴费比例缴纳,同时,每月需缴纳10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为例,月缴费金额为369.52元。
一、参保办理
新参保或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江苏医保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江苏政务服务网”等途径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按规定缴费。正常缴费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费。
二、缴费方式
(1)电子支付缴费
江苏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
(2)银行缴费
建设银行(含建设银行手机银行)
三、缴费流程
(1)江苏税务APP缴费流程:打开江苏税务APP→登录→我的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选择“***医保局”(省系统)”→选择缴费月份→确认征收品目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完成缴费。(缴费档次可自行调整)
(2)微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局”(省系统)→点击缴费(代人缴费)→选择缴费月份→点击“开始查询”→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一键缴费。(选择“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可为他人缴费)(缴费档次可自行调整)
(3)支付宝缴费流程:打开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下一步→选择本人或者为他人缴费→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局”(省系统)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选择缴费月份→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去支付→完成缴费。(缴费档次可自行调整)
四、账户划入
自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每月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
五、欠缴影响
初次参保的,自缴费当月起算,连续缴费至第四个月起享受统筹医疗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补足后中断缴费期间待遇正常享受;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续缴后按照首次参保缴费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0527-12393;税务缴费咨询热线:0527-12366。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