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档位(个体社保缴费基数、缴费金额)


江苏省《关于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规定: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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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