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灵活就业个人费率多少?
从2019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4%,其中:用人单位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部分记入统筹基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12%划入统筹基金。上述人员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在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由选择。
没有固定工作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如我省户籍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适龄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农村居民,以及在我省城镇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等,都可以自愿参保、续保。
参保人可自助查询社保类相关信息,有以下渠道:
(1)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2)使用“闽政通”APP中的“社保服务”模块进行查询。
(3)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相应模块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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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