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医保转移操作指南…


政策背景

 

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转移接续的适用人员范围、线上和线下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有关待遇衔接等问题,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

 

保障对象

 

(一)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相关政策待遇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二)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三)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要求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线上办理入口

 

1.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在“首页”下方找到“我要办医保主题”,点击进入主题页面,找到“医保转移接续”栏目。

 

2.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

 

若为跨省转移则选择“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出)地申请”,选择相关医保区划及险种类型,确认转入地及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若是在云南省内转移则选择“省内转移接续”,进入页面后阅读并同意《省内转移接续告知书》,确认转入地及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办事通APP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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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