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人均每月211元,较2021年月人均提高24元


“有了养老金,生活基本不用愁。”77岁的王秀英是固原市原州区居民,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执行时,她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此后,基础养老金逐年增加,现在月领取养老金214元。

 

今年,固原市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把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调增5元”列入民生实事之中,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各级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配套提标政策,协调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同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制。在国家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元和自治区级调增5元的基础上,固原市级调增5元,各县区结合实际再次调增。其中,原州区调增10元,西吉县调增10元,隆德县调增25元,泾源县调增5元,彭阳县调增15元。

 

固原市、县(区)两级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等标准的测算调整,落实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参保群众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目前,固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25万人,60岁以上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14.32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年人均达到2532元,占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35%;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211元,较2021年月人均提高24元。

 

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全覆盖宣传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的惠民政策,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基金积累。

 

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固原市通过发挥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稳压器”作用,有力保障百姓基本待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来源: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