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根据《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度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


缴费标准



申报缴费流程


01、续保缴费

2022年度已参加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2022年11月1日起可直接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02、新增参保

新增人员、2022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参保年度为“参保下年度”,即可完成参保。或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至户籍所辖社区(村)申报参保,申报成功取回执单,参保费用统一存放至签约银行卡由税务批扣缴纳或个人通过支付宝缴纳。


03、中断停保

2022年正常参保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户籍迁出、工作调动、死亡等原因不再申报2023年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操作类型为“停保”,即可完成中断停保。上年已与银行建立扣缴协议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对应的银行窗口解除已生效的扣缴协议,以免误扣误缴。


04、大学生

由学校统一参保(详见学校通知)


缴费方式


01、支付宝、微信缴费

通过微信、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社保费缴纳”模块,可以为自己或帮他人缴纳社保费。


02、银行批量代扣代缴

已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只需在代扣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资金,税务系统会统一代扣代缴。


03、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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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