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发布202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河南省《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8号)规定: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681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40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043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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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