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居民医保待遇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最高限额、慢性病、大病保险)


二、待遇保障篇

 

5.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与普通门诊统筹共用一个年度封顶线。

 

6.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与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是否一致?有哪些?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参照省上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在原有基础上对南平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进行合并、新增,调整为32个。其中29个与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相同,增加儿童听力障碍并细化高血压、糖尿病病种。

 

具体如下表:

 

 

7. 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报备?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报备需提供:

 

(1)定点医院医师填写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院相关业务章;

 

(2)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或疾病诊断证明。备齐上述材料后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含医保服务站)办理。

 

8.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自然年度),除执行按病种收付费不设起付线外,住院起付标准按统筹区与住院次数划分。

 

具体如下表:

 

 

9. 按病种收付费医保支付结算标准是怎样的?

 

(1)统筹区外按病种收费标准

 

 

备注:

 

A档医院:省立医院(含南院)、协和医院、附一医院、福州总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人民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

 

B档医院:省老年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级机关医院、省康复医院、省口腔医院。

 

(2)统筹区内按病种收费标准

 

 

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如何补助?对于贫困人员如何倾斜?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倾斜政策,起付线标准下降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具体保障标准如下表:

 

 

若您对南平市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599—12345转医保


来源: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