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产假多少天?男方护理假、育儿假按规定能休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假、护理假等假期由2部分组成:

 

1、国家法定产假;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另外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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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法定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国):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另外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订)规定: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规定。

 

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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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