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一回事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的两个法律关系,但在意义上却大相径庭,弄不清楚,损失的不只是工资收入,还有社保、福利等待遇。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

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特别提醒


劳动者签合同的时候若不注意区分这两者概念,不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工资收入,更会影响到日后的社保、福利等待遇。


发布: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