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享受的条件、发放标准及申请途径?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在就业创业里选择“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即可。或携带《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相关材料到单位参保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社保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