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职工医保缴费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可以补缴吗?补缴后可以报销吗?待遇等待期…


依据《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十九条 职工医保待遇期按月计,保费对应时间为待遇期。居民医保待遇期按自然年度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期。

 

第二十条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下列情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起始时间为:

 

(一)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6个月以上,中断职工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缴职工医保费,从中断之日起享受待遇。

 

(二)连续缴纳基本医保费2年以上,中断居民医保待遇3个月内缴纳职工医保费,从中断居民医保待遇之日起享受待遇。

 

第二十一条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下列情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起始时间为:

 

(一)集中缴费期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90日内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中断职工医保待遇3个月内缴费,从中断之日起享受待遇。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前两条待遇享受时间的人员,除医疗救助等特殊困难对象外,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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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