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能报销吗?能报销多少钱?又需要什么材料呢?


每一个新生命的来临都伴随着爱与希望。吴女士作为在职宝妈刚刚生完孩子,马上要出院了,听公司同事说怀孕期间做的产前检查也能报销,但是想起自己当时都是在医院自费检查的,她不知道怎么办了。

 

吴女士这种情况还能报销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按照青岛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产前检查费用自然也包括在内。

 

那么吴女士做的产前检查能报销多少钱?又需要什么材料呢?

 

目前妊娠期检查费实行按人头定额补助方式,定额标准为每人1600元。女职工生育出院时,妊娠期检查费随分娩医疗费一并报销,无需提供发票等材料。

 

看到这里可能又会有疑问了,生孩子的可以报销,如果流产了怎么办?也能报销吗?

 

这个就得分两种情况了,如果是大于16周妊娠流引产的,出院时也是按每人1600元标准报销的。

 

温馨提示

 

各位准妈妈们,若因各种原因导致职工医保缴费中断,当月中断缴费的,次月待遇会受影响,所以一定一定要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哦。

 

另附生育出院结算单,如图,若出院办理结算后,结算单显示产前检查1600(红框部分)则代表产检费用1600元已报销。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