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惠企政策指南


2022年以来,牡丹江市人社局采取“免申即享、免报即发”的方式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惠企政策,政策执行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如您的企业符合政策条件但尚未领取相关政策补贴,请您务必在政策执行期内联系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科,联系电话:0453-6187826。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享受对象: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


3、发放方式:市社保中心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


4、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1、享受对象:一是本年度内我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城区、县(市),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本年度内我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城区、县(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2、补助标准: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3、发放方式:市社保中心采取“免报即发”模式,利用大数据比对,按照疫情发生月参保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


4、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享受对象:①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②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的企业;③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依据失业登记数据确认)的企业。


2、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3、发放方式:市社保中心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4、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省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