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划入比例2%)及使用范围(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依据《铁岭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

 

1.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完善门诊保障机制与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计入;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具体标准另行下发。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2.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逐步实现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国家政策允许的除外)、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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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划入的钱会减少吗?具体划入额度是多少?

 

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退休人员因为个人不缴费,所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依国家、省规定,按照2022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我市具体为60元/月(省内多数城市标准也为60元)。原享受单建统筹待遇(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享受住院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改革后仍不计发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具体怎么操作?

 

参保职工可通过“辽事通”、支付宝小程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并签署个人承诺书,建立共济关系。家庭成员与参保职工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参保职工本人负责。

 

建立共济关系的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如何结算?

 

建立共济关系的人员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使用参保职工医保凭证(含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够支付的,由就诊人现金支付。

 

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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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2